2023年4月1日起恢复进口煤炭关税率
发布时间:2022-12-30
  

12月29日,据财政部消息,自2023年4月1日起,恢复实施煤炭最惠国税率3%-6%不等。其中对于未制成型的无烟煤、炼焦煤、未制成型的褐煤、制成型的褐煤实施税率为3%,对于未制成型的其他烟煤实施税率为6%,未制成型的其他煤和煤砖、煤球及用煤制成的类似固体燃料实施税率5%。

从进口国别和煤种来看,从受益较大的俄罗斯、蒙古国、美国及加拿大等国,恢复对于该国的增收关税,其成本相应得到增加,预计成本增加在60-70元/吨不等。

此前2022年4月28日,财政部发文,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对煤炭进出口来说,恢复关税影响不大。澳大利亚仍为零关税,恢复的是蒙古、俄罗斯、美国和加拿大煤等国的关税,执行3%、5%或6%税率,其中炼焦煤税率为3%。

以非澳远期焦煤CFR价格315美元为例,恢复关税后进口成本将较前期增加315*6.97*1.13*3%=74元。

但焦炭方面明年执行0暂定税率,叠加明年印尼焦炉集中投产,或有更多焦煤以焦炭的形式变向进口至国内。

目前市场普遍对于明年焦煤进口有比较强的预期,蒙煤方面出口意愿较强,恢复关税总体影响不大,预计明年蒙煤进口数量或将达到4200万吨以上。预计2023年焦煤进口总量在7330万吨附近,较2022年增加约1000万吨,焦煤偏紧格局有望松动。来源:秦皇岛煤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