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构建高效、可持续的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新格局。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面完成,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强度显著下降,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平和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严格控制现代煤化工产业新增产能,稳步推进黄河流域城镇人口密集区未完成大型、特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有序推动绿氢生产·····黄河流域布局了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指导意见》对化工行业发展提出诸多具体要求。
推动产业结构布局调整
黄河流域工业高质量发展不充分,产业倚能倚重、低质低效问题突出,以能源化工、原材料等为主导的特征明显。为此,《指导意见》要求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构建适水产业布局,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方面,《指导意见》强调,坚决遏制黄河流域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盲目发展,对于市场已饱和的高耗能、高耗水项目,主要产品设计能效要对标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或先进水平,水效对标用水定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产品、工艺或装置的建设项目。强化环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约束,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推动黄河流域、、矿产资源开发产业链延链和补链,推进产业深加工,逐步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
构建适水产业布局方面,《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碳排放强度控制等要求,推动重化工集约化、绿色化发展,严格控制现代煤化工产业新增产能。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循环利用。稳步推进黄河流域城镇人口密集区未完成大型、特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动兰州、洛阳、郑州、济南等沿黄河城市和干流沿岸县(市、区)新建工业项目入合规园区,具备条件的存量企业逐步搬迁入合规园区。推动宁夏宁东、甘肃陇东、陕北、青海海西等重要能源基地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汾渭平原化工、焦化、铸造、氧化铝等产业集群化、绿色化、园区化发展。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支持黄河流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提升,推动黄河流域培育一批工业绿色发展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推动水资源集约化利用
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647亿立方米,不到长江的7%,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80%,远超40%的生态警戒线。为缓解水资源短缺难题,《指导意见》要求推进重点行业水效提升,强化工业水效示范引领,优化工业用水结构。
《指导意见》鼓励黄河流域工业企业、园区、集聚区实施工业水效提升改造,推进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在黄河流域大力推广高效冷却及洗涤、废水循环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鼓励黄河流域中上游企业、园区新建工业循环冷却系统优先采用空冷工艺。聚焦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推动黄河流域各省、区创建一批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提升水重复利用水平。
为加强工业水效示范引领,《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在黄河流域创建60家节水标杆企业、30家节水标杆园区,遴选20家水效领跑者企业、10家水效领跑者园区。
《指导意见》强调,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推进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鼓励黄河流域下游沿海地区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水,加大海水淡化自主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采用适用的苦咸水淡化技术,因地制宜补充工业生产用水。鼓励陇东、宁东、蒙西、陕北、晋西等能源基地矿井水分级处理、分质利用。
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
产业结构偏重偏煤、绿色技术发展水平不足等问题制约着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指导意见》要求,推进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实施降碳技术改造升级,推进高效利用。
《指导意见》要求,推进重点用能行业节能技术工艺升级,鼓励黄河流域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对主要用能环节和用能设备进行节能化改造,有序推动技术工艺升级,利用高效换热器、热泵等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减少余热资源损失。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遴选发布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能效指标。以黄河流域焦化、现代煤化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工业节能监察。
《指导意见》提出,围绕黄河流域煤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通过流程降碳、工艺降碳、原料替代,实现生产过程降碳。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重点行业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重点行业存量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鼓励黄河流域各省、区发展绿色低碳材料,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减碳。探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资源化转化利用、封存等主动降碳路径。发挥黄河流域大型企业集团示范引领作用,在主要碳排放行业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型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实施一批降碳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
推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方面,《指导意见》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化工等行业的应用。有序推动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区绿氢生产,加快煤炭减量替代,稳慎有序布局氢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推动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与现代煤化工产业耦合发展。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电能占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来源:中国化工报